目 录
湾区产业
专利视角下的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态势分析1
全球聚焦
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举措5
欧亚专利组织成为PCT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6
欧盟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高达150万件6
德国批准关于临时适用《统一专利法院公约》的议定书7
韩国特许厅发布《电动汽车再生制动技术应用趋势报告》8
韩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治疗和疫苗的商标申请激增9
海丝要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表关于拉丁美洲视听内容版权的研究12
丹麦启动知识产权国家行动计划13
俄罗斯和刚果签订在双边军事技术合作中相互保护智力活动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协定13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推出全球商标激励计划13
海外风向标
欧盟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基金开放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14
日本特许厅发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实践支持研究与实证研究报告》14
韩国国会通过专利法、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16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联合菲律宾电影发展委员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6
IP维权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恢复对华301调查征税产品排除条款征求公众意见17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某些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发起337调查18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来自中国、中国台湾等的聚乙烯零售手提袋作出五年(日落)审查裁定18
湾区产业
专利视角下的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态势分析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将进一步释放历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积蓄的巨大能量,创造新的强大引擎,重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各环节。粤港澳大湾区的建立,让香港、广州、深圳及周边城市群联成一片,给予人工智能等新科技更大的施展空间。为此,本文将从专利角度出发,对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态势进行分析,以期为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文采用Incopat专利分析数据库作为原始专利信息的数据来源,同时使用PatentSight进行专利数据分析。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和IPC分类,按照IPC号、检索关键词建立人工智能产业检索式,经去重数据清洗得到2010-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同族专利申请量5594件。
数据来源:Incopat
图12010-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专利申请趋势
从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人工智能专利申请趋势来看(图1),2010-2020年广州和深圳专利申请量呈现较快增长态势,这与企业带动和政府支持密不可分。在2017年,广州推出“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计划,开始对产业新动能展开全面的探寻。如广州市政府、广汽集团分别与腾讯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从多个方面打造“智慧城市”;广药集团与科大讯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医药+智能”发展新模式,合力打造“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广州白云区政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云计算产业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协同在白云区打造千亿级新一代信息产业集群等。深圳在人工智能产业的优势在于拥有腾讯及诸多创新企业和行业。腾讯作为其中的综合型大企业,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深圳在人工智能上的发展。同时,深圳也有一些公司和项目发展火热,如无人机领域的大疆、无人驾驶巴士以及国内首家AI机器人咖啡厅等。
从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人工智能专利价值布局来看(图2),深圳专利资产指数值最大,其次是广州。专利资产指数(PatentAssetIndex,PAI)是LexisNexisPatentSight依据对机构进行人工隶属关系整理开发的专利影响力分析体系,PAI是一个专利集中所有专利的竞争力(CompetitiveImpact)值的总和。PAI值越大,专利质量越高。这说明深圳和广州人工智能专利质量较高。
数据来源:PatentSight
图2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专利资产指数
从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专利竞争力来看(图3),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专利竞争力十分位[“竞争力十分位”是将全球所有发明专利合并同族后,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分成十等份。“10”段位为专利竞争力最高段位,“1”段位为竞争力最低段位。目标专利落入“10”的专利为其专利竞争力值排名在全球所有专利竞争力值前10%以内的专利,落入“9”的专利为其专利竞争力值排名在全球所有专利竞争力值前20%至前10%之间的专利,以此类推。]多数分布在“2”和“4-10”。从IPC分类号来看(图3、表1),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专利主要分布在“G16H医疗保健信息学”和“G06F电数字数据处理”。
数据来源:PatentSight
图3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专利竞争力十分位分布(按IPC分)
从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专利权人来看(表2),广州人工智能专利资产指数TOP10的专利权人大部分为高校和研究机构,而深圳人工智能专利资产指数TOP10的专利权人多数是企业。不难发现,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人工智能专利资产指数TOP10的专利权人大多属于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相比内地9市,香港人工智能专利权人主要是大学,澳门相对较弱,目前仅有一家公司。
数据来源:PatentSight
综上,粤港澳大湾区11个城市中,从专利申请量来看,深圳和广州专利申请数量位居前列,是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头羊。从专利资产指数TOP10的专利权人来看,广州专利权人多数为高校和研究机构,深圳专利权人大部分是企业。
来源:广东省科技图书馆(广东省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供稿日期:2021年10月15日宇岩供稿
全球聚焦
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举措
为了解近期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举措的变化,对2021年9月2日至10月21日期间各国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措施进行整理,具体内容见表1。
自:https://www.worldtrademarkreview.com/brand-management/ip-offices-implement-measures-in-wake-of-coronavirus-crisis
原文标题:Liveupdates:IPofficesimplementmeasuresinwakeofcoronaviruscrisis
欧亚专利组织成为PCT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2021年10月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召开第53届PCT联盟大会,正式批准欧亚专利组织(EAPO)成为PCT国际检索单位(ISA)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IPEA)。
提交申请时,PCT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人所在地、国际检索单位收取的检索费用以及其他因素,选择合适的国际检索单位进行检索。国际检索单位将向申请人提供国际检索报告(ISR)和书面意见(WOISA),以便详细说明有关申请和涉及权利要求的专利性意见。此外,申请人可以进一步向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请求开展国际初步审查,从而帮助申请人修改申请内容或就书面意见中反馈的问题提出论据,最终形成更加完善的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IPRP)。
会上,中国、俄罗斯、西班牙、日本、美国和韩国均表示支持将欧亚专利组织指定为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经过审议,PCT联盟大会批准了由欧亚专利组织和WIPO共同签订的协定草案文本,该协定对欧亚专利组织在PCT体系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并对欧亚专利组织成为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时间作出规定,即自协定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双方签署相关协议后,欧亚专利组织将会告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其作为ISA和IPEA开展工作的具体日期。随后,欧亚专利组织将正式成为第24个PCT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自:https://www.eapo.org/en/index.php?newspress=view&d=1190
原文标题:EAPOAppointedasanInternationalAuthorityunderthePCT
欧盟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高达150万件
截止2021年9月27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受理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首次达150万件(图1)。KENTAGOGmbH公司是第150万个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外观设计的申请人,该公司是一家德国初创企业,致力于开发有关健康管理的创新硬件和应用程序,其产品易于使用,附加值较高,商业化进程具有快速、低成本、可持续生产等特点。
注册式欧共体外观设计(RCD)旨在成为一种灵活、包容的知识产权,对于跨国公司、个人设计师等各种类型用户而言,是一种较为强大的商业工具。欧盟统一外观设计权目标实施多年,早在2003年欧盟知识产权局就已开始接受注册式欧共体外观设计的申请。
基于多年的专业知识和经验,2021年欧盟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开发了一种新工具,用于审查指定欧盟的国际外观设计注册,有助于提高设计审查的运行效率,包括具备评估设计视图之间一致性的特定功能等。
自:https://euipo.europa.eu/ohimportal/en/news?p_p_id=csnews_WAR_csnewsportlet&p_p_lifecycle=0&p_p_state=normal&p_p_mode=view&p_p_col_id=column-1&p_p_col_count=2&journalId=8941775&journalRelatedId=manual/
原文标题:1.5milliondesignsreceivedattheEUIPO!
德国批准关于临时适用《统一专利法院公约》的议定书
2021年9月27日,德国批准关于临时适用《统一专利法院公约》(UnifiedPatentCourt)的议定书,为未来欧洲专利改革实现统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的举措提供便利。
以欧盟统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为首个跨境民事法院的欧洲专利改革,形成了统一欧洲专利保护的新法律框架。这在经济层面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统一专利法院可以在一个程序中对违法行为和保护权利的有效性做出裁决,从而以低成本在共同市场中产生法律确定性。由此,发明保护得到显著改善,特别是对于活跃在未来创新领域的中小型企业(SME)而言,由于更容易获得专利保护和避免多次诉讼,其开展跨境经济活动将更加便捷。
迄今为止,已有15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卢森堡、马耳他、葡萄牙、瑞典、芬兰、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和荷兰。在此之后,该公约将在获得德国政府批准后正式生效。
但是,统一的专利法院首先要在组织上能够运作。为此,统一专利法院的法官必须经过遴选和任命,并且必须通过二级立法,特别是程序规则予以确定。而这将在德国已经获批的关于该公约暂时适用的议定书的基础上进行。另外,如果剩余两个国家在后续一段时间内宣布批准该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会在2021年秋季生效,统一专利法院将正式成为一个国际组织。当统一专利法院全面运作后,德国将尽快加快批准该公约,预计公约将于2022年生效,只有当公约生效后,才会将管辖权移交给统一专利法院。
自:https://www.dpma.de/english/our_office/publications/important_notices/notice_30092021/index.html
原文标题:GermanyratifiestheProtocolontheProvisionalApplicationoftheAgreementonaUnifiedPatentCourt
韩国特许厅发布《电动汽车再生制动技术应用趋势报告》
2021年9月13日,韩国特许厅(KIPO)发布《电动汽车再生制动技术应用趋势报告》,对应用于电动汽车的再生制动技术(Regenerativebraking)进行了分析。目前,传统内燃机车使用的制动系统是摩擦方式。近年来,全球电动汽车行业发展迅猛,电动汽车开始引入了将摩擦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储存在电池中并循环利用的再生制动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应用范围仍然较为有限,未来发展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再生制动系统最早由美国汽车制造商美国汽车公司(AMC)在1960年左右设计完成,最初主要应用于铁路车辆。
数据显示,在专利申请趋势方面(图1),2010-2020年,韩国国内的再生制动系统专利申请总数为338件,从2010年的18件增加到2019年的44件,从2014年起,年申请量呈上升趋势。
图1韩国国内再生制动系统相关技术专利申请趋势(单位:件)
从申请人的申请数量来看,现代汽车(155件,45.9%)、万都集团(20件,5.9%)、现代摩比斯(18件,5.3%)等韩国大型企业在专利申请中处于领先地位。
在细分技术领域方面(图2),电机控制技术(118件,35%)排名榜首,该技术与摩擦制动和再生制动密切相关;制动力分配控制技术(98件,29%)排名第二,该技术用于为每个车轮分配适当的制动力;电池控制技术(81件,24%)位居第三,用于预防电池过充等应用场景;布局结构(28件,8%)排名第四。
图2再生制动系统细分技术专利申请占比
尽管再生制动系统具有提高燃油经济性等优点,但也存在低速时频繁制动和紧急制动影响乘坐舒适性等缺点。近年来,再生制动系统应用在车辆乘坐舒适性方面的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已有研究团队开发了智能再生制动系统技术,该系统使用传感器获取路面坡度和前方车辆的速度或距离差等信息,然后确定再生制动量。智能再生制动系统有望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制动操作来减轻驾驶员的疲劳感,同时仅使用油门踏板提供加速和再生制动之间的驾驶便利性。韩国特许厅专家表示,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保护将是未来增强韩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自:https://www.kipo.go.kr/kpo/BoardApp/UnewPress1App?a=&board_id=press&cp=&pg=&npp=&catmenu=m03_05_01&sdate=&edate=&searchKey=&searchVal=&bunryu=&st=&c=1003&seq=19164
原文标题:전기차에사용되는최신제동기술
韩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治疗和疫苗的商标申请激增
韩国政府预计,到2021年11月初,当全国超过70%的人口完成第二次疫苗接种后,有望实现群体免疫。继2021年4月韩国国内首款新型冠状病毒治疗剂“REGIIRONA”注册商标后,7月“SKYCOVID19”在韩国首次注册了疫苗商标。2021年10月5日,韩国特许厅(KIPO)宣布,随着新冠疫苗和疗法的开发和商业化,截至2021年8月底,包括“Corona”作为指定产品在内的商标申请同比增长107.7%。
从指定产品的具体类型看,2020年的重点是预防新冠病毒传播的诊断试剂盒(包括试剂)和检疫设备的商标申请,但2021年的商标申请主要为新冠疫苗及相关疗法(表1、图1)。
注:“其他*”是指新冠发烧检测贴纸、新冠病毒检疫设备等。
图1指定产品类型商标申请数量对比(单位:件)
从申请人类型看,韩国国内企业从2020年的20家增加到2021年的27家,同比增幅为35%,而外国企业从5家增加到24家,同比增幅高达380%(表2),引人关注。
同时,在所有药物申请中,2020年的疫苗、免疫调节剂、抗病毒药物、抗体治疗等,以及传染病相关的血浆治疗产品作为指定产品的商标申请规模同比增幅为66.9%。另外,2021年1-8月的商标申请量已经超过了2020年全年所提交的申请数量(表3、图2)。
图2五类指定产品商标申请量对比
自:https://www.kipo.go.kr/kpo/BoardApp/UnewPress1App?board_id=press&catmenu=m03_05_01&c=1003&seq=19193
原文标题:코로나19관련치료제ㆍ백신상표출원급증
海丝要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表关于拉丁美洲视听内容版权的研究
2021年9月1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官网上公布了一项关于拉丁美洲数字环境中视听内容的法律环境和版权许可做法的研究报告,将作为落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展议程建议的基础。该报告是巴西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与发展委员会提交的提案,有几位欧洲和拉丁美洲版权问题专家参与。完整的报告共包括以下6个部分和7个案例研究:
一、六大研究部分
第一部分:拉丁美洲的视听OTT商业模式:近期趋势和未来演变;
第二部分:数字环境中视听领域的法律框架;
第三部分:视听作品外国作者的法律待遇(西班牙语);
第四部分:拉丁美洲数字环境中视听领域的合同当事方;
第五部分:视听作品中元数据的识别和使用(西班牙语);
第六部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视听OTT商业模式的替代性争议解决(ADR)方案(西班牙语)。
二、七大案例研究
案例研究一:女性参与视听行业:拉丁美洲国家和西班牙的情况概览(葡萄牙语);
案例研究二:巴西独立制作人在线发行视听内容的经验;
案例研究三:开发本地OTT(西班牙语);
案例研究四:巴西独立制片人视角下的权利结算;
案例研究五:行业巨头在巴西和拉丁美洲VOD发行中的作用;
案例研究六:视听行业的数据:趋势和机遇;
案例研究七:CINE.AR和CINE.ARPlay流媒体平台(西班牙语)、公共领域和孤儿作品中视听内容的研究(西班牙语)。
自:https://www.gov.br/pt-br/propriedade-intelectual/noticias/2021/09/ompi-publica-estudo-sobre-direitos-autorais-de-conteudo-audiovisual-na-america-latina
https://www.wipo.int/ip-development/en/agenda/work_undertaken.html#pilot_project_cdcd
原文标题:OMPIpublicaestudosobredireitosautoraisdeconteúdoaudiovisualnaAméricaLatina
丹麦启动知识产权国家行动计划
2021年9月21日,丹麦工商业和金融事务部启动了一项关于知识产权的国家行动计划,其中包含16项举措,旨在帮助企业保护其产品和创意。长期来看,实施该计划有助于保持丹麦在绿色转型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地位。其中,该计划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丹麦政府将联合议会成员,在2021至2023年期间每年拨款300万丹麦克朗用于发放专利券,在此过程中为本国中小型企业(SME)提供财政援助,支持其申请专利;另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一个专利交易平台,为企业的知识产权赋予更多经济价值,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自:https://www.dkpto.org/news/2021/sep/ip-action-plan
https://www.dkpto.org/Media/637672153250554088/IP%20Handlingsplan%202021.pdf
原文标题:MinisterforIndustry,BusinessandFinancialAffairswantstostrengthencompetitivenessofDanish
俄罗斯和刚果签订在双边军事技术合作中相互保护智力活动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协定
2021年10月8日,俄罗斯联邦政府和刚果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关于相互在双边军事技术合作过程中保护智力活动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协定。该协定规定了双方在确保对智力活动成果的法律保护以及对双边军事技术合作过程中创造、使用和转让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上进行互动的基本原则。双边军事技术合作过程中由授权组织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包含对智力活动的法律保护,包括使用的程序和条件、转让给第三方、因非法使用智力活动成果和知识产权而造成的赔偿损失等。
该协定为军用产品的开发商、制造商和供应商及其客户提供了根据利用智力活动和知识产权的成果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的机会。
自:https://rospatent.gov.ru/ru/news/soglashenie-rossiyskoy-federacii-i-kongo-08102021
原文标题:Соглашениемежду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ом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и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омРеспубликиКонгоовзаимнойохранерезультатовинтеллектуальнойдеятельностиизащитеинтеллектуальнойсобственностивходедвустороннеговоенно-технического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推出全球商标激励计划
2021年10月7日,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启动了一项“全球商标激励计划”(JFTW),并获得了贸易和工业部(DTI)、私营部门的支持。该项计划旨在使100家中小微企业在2024年底之前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成功注册,以此通过保护商标权获得全球市场竞争力。
根据该计划,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将在整个商标注册过程中为申请人提供帮助,并免除2618比索的手续费。此外,私营部门合作伙伴将为商标申请人支付基本费用:彩色商标至少约为49627比索,黑白商标至少约为35888比索。但获准参加该计划的中小微企业必须愿意承担商标注册中的额外费用,例如附加费(约5496比索)、补充费(5496比索)、个人费用(从13000到30000比索不等,取决于商标注册所在地),以及商标异议情况下为国外申请人聘请商标代理人的费用。
自:https://www.ipophil.gov.ph/news/ipophl-launches-public-private-trademark-program-to-help-msmes-go-global/
原文标题:IPOPHLlaunchespublic-privatetrademarkprogramtohelpMSMEsgoglobal
海外风向标
欧盟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基金开放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
2021年10月5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宣布,该局设立的旨在为中小企业(SME)提供知识产权事务财政援助的基金将在10月份期间对外开放。截至2021年,欧盟知识产权局已支持来自欧盟各地的8000多家中小企业。第六个申请窗口于今年1月1日启动,开放至2021年10月31日。
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已在国家、地区和欧盟层面申请了16000多个商标和4400项外观设计。知识产权预诊断服务(IPScan)的申请量逐步增加,迄今已收到487个请求。该基金向小企业以及知识产权律师和代表开放,允许其申请并代表客户执行全部程序。中小企业可在商标和外观设计基本申请费以及知识产权预诊断服务等方面节省达1500欧元的支出。
中小企业商业创意动力基金(IdeasPoweredforbusinessSMEFund)是一项2000万欧元的援助计划,旨在帮助欧洲中小型企业获取其知识产权。作为欧盟委员会的一项倡议,中小企业基金由欧盟知识产权局以及欧盟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实施,以支持企业在国家、地区或欧盟层面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并保护其知识产权。
自:https://euipo.europa.eu/ohimportal/en/news?p_p_id=csnews_WAR_csnewsportlet&p_p_lifecycle=0&p_p_state=normal&p_p_mode=view&p_p_col_id=column-1&p_p_col_count=2&journalId=8941738&journalRelatedId=manual/
原文标题:ExtendedfundingopportunityforSMEsduringOctober
日本特许厅发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实践支持研究与实证研究报告》
2021年9月22日,日本特许厅(JPO)发布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实践支持研究与实证研究报告》,通过向中小企业派遣专家以获取知识产权战略建议,促进知识产权的获取和利用,支持地区和中小企业的创新创造,推动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活动,为提高日本的增长潜力以及地区振兴作出贡献。
报告指出,日本特许厅将制定《第二次区域知识产权振兴行动计划》,与国家工业产权信息培训中心等支持机构合作,经过调查和评估专家的专业知识和有知识产权相关活动记录的公司的战略规划后,根据实际需求匹配相应专家,并向中小企业派遣知识产权专家,就知识产权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有益的听证方法和解决问题的途径。该报告从知识产权获取到战略利用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等的综合扶持,并为重点经济地区和广大中小企业提供鼓励和扶持,促进知识产权传播与利用。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对中小企业、有知识产权活动记录的企业和知识产权活动专家的访谈调查。为了探索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更有效、更高效的实践支持的理想方式,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的现状和问题,以及中小企业开展的知识产权活动等情况,日本特许厅对5位专家和10家具有知识产权活动记录的公司进行采访调查,并对这些公司通过知识产权活动解决的管理问题进行分类,以便了解其如何实现知识产权应用等问题。
二、实施对中小企业等的试点支持。作为试点支持的对象企业,考虑区域和行业的平衡,日本特许厅选择15家中小企业并对其提供试点支持。具体而言,为每个试点企业选派一名专家,共提供两次知识产权支持。对擅长利用知识产权实现业务增长的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举行知识产权专家听证会,收集专家意见反馈,验证实施效果,改进听证表。
三、专家委员会审查。日本特许厅设立了专家委员会,由拥有专业技能的专家、日本知识产权利用支持措施方面的专家以及积极从事知识产权活动的企业高管组成,共举办了3次专家委员会审查活动。此举有助于掌握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与知识产权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专业知识,在进行听证会调查和审判实践支持时,审查调查的观点、项目、方法和编制政策。
四、制作说明手册。日本特许厅将听证会调查的内容、进行审判实践支持所获得的知识、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对中小企业的实践支持等制作成说明手册,并创建与业务问题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行动指南,包括知识产权战略的概念、中小企业在其经营战略中体现其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典型案例以及支持措施等内容。
五、听证表的制作。日本特许厅设计了一个“听证表”,供日本特许厅工作人员、各经济产业局知识产权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关支撑组织的工作人员等使用,以便顺利进行实际操作,并根据在审判实践中获得的专家反馈意见重新设计听证表。
六、研究总结和实证研究
综合调查内容,从知识产权方面对分类业务问题解决方案的听证表和说明进行总结。
自:https://www.jpo.go.jp/resources/report/chiiki-chusho/hands-on.html
原文标题:知財戦略構築のための中小企業ハンズオン支援に関する調査実証研究の報告書について
韩国国会通过专利法、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
韩国特许厅(KIPO)于2021年9月对专利法、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进行了部分修订,以改进个人和中小型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的不便之处,为知识产权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SMEs)最大限度地争取机会获得知识产权权利。修订后的法案预计将在同年10月颁布,并于颁布6个月后执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延长驳回决定请求审判的期限
将驳回决定请求审判的期限从30天延长至3个月,以便为审判提供充足的准备期并减少不必要的延期。放宽因未提交文件或未支付费用而失去权利的恢复要求。此外,如果在先申请要求优先权,即使提交分案申请,优先权也会自动得到承认,从而防止申请因优先权要求的遗漏等原因被错误拒绝。
二、针对专利建立单独的申请系统
根据原有法案,在对专利驳回决定进行审理时,即使部分专利可以申请,但由于整个专利已经被驳回,即使存在可以申请的权利要求,依旧也无法获得专利。但是,随着法案得到修改,即使在审判中维持驳回决定,根据新引入的单独申请制度,允许将可以申请的部分权利要求分开,从而增加了申请人获得专利权的机会。
三、针对商标或外观设计专利引入审查员依职权复审制度
在商标注册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前,如果审查员发现存在明确的驳回理由,可以即刻取消注册或申请决定并依职权重新审查,从而预防以无效为由的破产权利造成的潜在纠纷和冲突。
自:https://www.kipo.go.kr/kpo/BoardApp/UnewPress1App?board_id=press&catmenu=m03_05_01&c=1003&seq=19186
原文标题:특허법·상표법·디자인보호법개정안국회본회의통과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联合菲律宾电影发展委员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21年9月28日,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与菲律宾电影发展委员会(FDCP)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OU),旨在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当地电影业的权利。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总干事RowelS.Barba表示,电影业是菲律宾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国家经济增长发挥了巨大贡献。然而,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菲律宾电影行业正遭受巨大冲击,亟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帮助电影行业加快恢复并重建更加强大的知识产权品牌。根据谅解备忘录,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将联合菲律宾电影发展委员会开展一系列知识产权活动,以便促进电影行业和社会公众对版权的认识和能力。
下一步,双方将在本土及全球范围内合作打击涉及菲律宾电影的盗版活动,保护电影业知识产权,为实现更加强大、更有弹性的菲律宾电影业的目标迈出关键一步。
自:https://www.ipophil.gov.ph/news/ipophl-fdcp-partner-to-strengthen-ip-in-film-industry-and-fight-piracy/
原文标题:IPOPHL,FDCPpartnertostrengthenIPinfilmindustryandfightpiracy
IP维权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恢复对华301调查征税产品排除条款征求公众意见
2021年10月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将启动301关税产品排除程序;10月5日发布联邦公报通知,邀请公众对新的301排除条款发表评论,并征求受影响的国内进口商的意见。公共意见征询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1日。
截至目前,美国已批准的2200多项关税排除产品中有549项被延长,其中大多数排除在2020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之前发现这些排除产品需要额外的时间,因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逐案评估恢复各个排除产品的可能性。此次产品排除评估的重点是,尽管美国在2018年9月首次征收这些附加关税,但特定产品是否仍然只能从中国购买。此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考虑“恢复排除”或“不恢复排除”是否会影响或导致对评论者或其他美国利益相关者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害,例如可能会对小型企业、就业、制造业产出和美国关键供应链等带来不利影响。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并与包括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在内的其他官方机构进行细致磋商,公众可以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官网查询549项产品排除清单并在线提交关于产品排除的意见(网站链接:https://comments.USTR.gov)。作为排除审查程序的重要环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将努力确保中国301关税与拜登-哈里斯政府(Biden-HarrisAdministration)的经济优先事项保持一致。
自:https://www.natlawreview.com/article/exclusions-20-ustr-announces-new-section-301-exclusion-process-chinese-products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Notices/Section%20301%20China%20Request%20for%20Comments/2021-22062.pdf
原文标题:Exclusions2.0.TheUSTRAnnouncesaNewSection301ExclusionProcessforChineseProducts
NoticeofDeterminations;CulturallySignificantObjectsBeingImportedforExhibition—Determinations:‘‘ThroughVincent’sEyes:VanGoghandHisSources’’Exhibition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某些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发起337调查
2021年10月27日,美国BellNorthernResearch,LLC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起337调查申请,编号代码为“337-TA-1284”,指控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某些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electronicdeviceshavingwirelesscommunicationcapabilitiesandcomponentsthereof)侵犯了该公司专利权,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其中,包含中国联想集团、联想有限公司(美国)、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步步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一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在内的12家主体列名被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并对调查做出最终决定。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自: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1027ll1839.htm
原文标题:USITCINSTITUTESSECTION337INVESTIGATIONOFCERTAINELECTRONICDEVICESHAVINGWIRELESSCOMMUNICATIONCAPABILITIESANDCOMPONENTSTHEREOF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来自中国、中国台湾等的聚乙烯零售手提袋作出五年(日落)审查裁定
2021年10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正式作出裁定,撤销对从中国、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的聚乙烯零售手提袋的现有反倾销税令,此举可能导致在可预见时期内倾销的继续或再次发生。
由于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对从中国、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该产品的现有订单将继续生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JasonE.Kearns、副主席RandolphJ.Stayin和委员DavidS.Johanson、RhondaK.Schmidtlein和AmyA.Karpel对此投票赞成。三次编号代码分别为:701-TA-462、731-TA-1156-1158和731-TA-1043-1045。
自: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1004ll1830.htm
原文标题:USITCMAKESDETERMINATIONSINFIVE-YEAR(SUNSET)REVIEWSCONCERNINGPOLYETHYLENERETAILCARRIERBAGSFROMCHINA,INDONESIA,MALAYSIA,TAIWAN,THAILAND,ANDVIET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