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注销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预审案件提交系统代理机构账号,取消其预审案件代理服务资格;
二、暂停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预审案件代理服务资格;
三、不予受理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预审案件系统提交的代理机构注册申请。
特此公告。
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