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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广东预审三重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4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字体大小:

​各备案主体:

  为更好地为广东重要创新主体的重大创新活动提供重点服务,充分发挥专利预审在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重要创新主体在重大创新活动中对快速高质量获得专利权保护的迫切需求。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保护中心)将开展“广东预审三重服务”。

  一、 申请条件

  (一)“广东预审三重服务”申请人应在广东保护中心完成预审备案,且自上一年度起未被认定有非正常申请行为,服务需求强,工作配合度高,并满足以下条件任一项:

  1.创新主体的发明创造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或者涉及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创新主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

  2.具有国家级或省级实验室的企事业单位,且具备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和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3.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

  5.其他确有充分依据和合理理由需要开展“广东预审三重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广东预审三重服务”提交的预审申请应为申请人重大创新活动产出,较现有技术具备较强的技术先进性,拥有竞争力强的转化运用前景;且应符合广东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基本条件。

  二、 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预审平台自主提交文件模块提交《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三重服务请求书》、相关证明文件及预审申请文件;

  (二)广东保护中心进行初步审核;

  (三)对初筛合格的服务申请开展会晤交流;

  (四)交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论,对审核通过的三重服务预审申请开通高价值专利培育绿色通道,申请人通过预审平台提交正式预审申请,优先进入预审程序,按照正常流程进行预审审查。

  (五)创新主体应及时反馈转化运用情况。

  三、 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提交三重服务申请。登录提交系统后,通过“主体行为管理”模块下的“自主提交文件”子模块提交《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三重服务请求书》(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文件及预审申请文件。

  四、 注意事项

  (一)请求人应当建立内部遴选机制,保证申请质量,对于质量不高的当年不再接收服务申请。

  (二)广东保护中心对“广东预审三重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疑问,请拨打专利预审咨询电话020-31608608。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三重服务请求书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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