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对检索指南、审查指南以及实用新型检索指南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明确了允许审查部门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授权范围内,利用外部电子检索资源和人工智能应用程序辅助专利检索。
德国专利商标局根据其法定职责,应请求在评估发明的可专利性时检索现有技术。《德国专利法》第3条第1款第2项规定,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效力决定性日期之前,通过书面或口头描述、使用或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的所有知识。因此,德国专利与商标局须在可获取的情况下,将全球范围内的现有技术纳入考量。同时,须对尚未公开的专利申请中的信息予以保密处理。
在数字化和人工智能时代,全球可获取和可查明的知识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这些知识通常仅以电子形式存在,而且在信息技术或化学等领域,这些知识往往存储于外部检索资源中。只有利用外部电子检索资源,并在必要时结合人工智能应用程序,才能进行高质量且符合时代要求的检索。
基于此,德国专利商标局修订了检索指南、审查指南,以及实用新型检索指南(下载地址附后)。新版指南明确允许审查部门在检索过程中使用外部电子检索资源,包括在德国专利商标局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程序。同时,新版指南也明确规定,检索工作仍应确保未公开的专利申请中的信息不被公开。
由于外部电子检索资源不受德国专利商标局的完全控制,即使在个案中已尽到应有的保护义务,也无法完全排除申请文件中的术语、序列、化学结构式或文本被第三方获取的风险。希望规避这一风险的申请人,可考虑在专利申请公开之后再提交检索或审查申请。
检索指南、审查指南:可登录如下网站,并在“表格/专利”栏目下载。www.dpma.de/service/formulare/patent/index.html#a6
实用新型检索指南:可登录如下网站,并在“表格/实用新型”栏目下载。www.dpma.de/service/formulare/gebrauchsmuster/index.html#a4
来源:www.dpma.de/dpma/veroeffentlichungen/mitteilungen/mdp_01_2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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