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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0-04-16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字体大小:

(2011年10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国知发规字〔2011〕115号印发)

    一、序言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专利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强化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巩固创新成果及产业优势的重要措施。面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必须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十一五”期间,专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发布实施,这是我国专利事业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顺利完成,《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专利法律、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增长,本国人发明专利年申请量位居世界第二,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量跃居世界第四;专利审查结案量比“十五”期间增加近两倍,社会对审查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专利审批能力显著增强;专利执法制度、能力、机制建设不断强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初步建立,专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深入推进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等专项工作,累计设立千家以上的专利试点单位,12家企业进入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世界五百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制定《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等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顺利上线,信息传播与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专利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类人才的素质结构进一步优化;专利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创新局面,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创造了比较好的外部环境。
    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利工作面临诸多考验,主要是:专利制度建设对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因应不足,专利政策与国家经济科技政策的衔接不够紧密,专利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专利质量不高,核心专利拥有数量较少;产学研用结合的知识产权机制尚不健全,市场主体专利运营能力较弱;执法保护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现状与经济科技发展的需求存在差距;社会公众对于专利制度的认识理解不深,专利意识不强等。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专利战略实施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创新的激励和保护作用,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实现专利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专利工作要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动《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与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明确专利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原则
    做好“十二五”时期的专利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核心,大力实施专利战略,努力营造良好的专利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大幅提高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积极服务创新主体,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基本原则是:
    ——坚持把促进专利与经济融合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专利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保障作用,努力实现与经济发展的全面融合。把握未来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趋势,在关键技术领域超前掌握部署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加强产业、区域、科技和贸易政策的专利导向,激励自主创新。
    ——坚持把专利运用和保护作为重要突破口。积极推动专利技术和信息资源的传播运用,加快建设专利转移交易体系和投融资机制。加大专利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保护创新中的作用,正确处理好保护专利权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
    ——坚持把专利工作各项能力建设作为发展基础。加强专利制度建设,营造公平有效的发展环境。强化政府专利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市场专利经营性服务水平,以服务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企业掌握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坚持把政府推动、市场调节作为根本方法。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发挥市场机制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以及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发挥政府在制度创新、宏观调控、营造市场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关键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专利工作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专利制度和文化环境日益优化。专利法律法规更加完善,专利政策在国家经济和科技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明显增强,专利管理体制机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教育、宣传、理论研究体系,全社会专利意识普遍提升,尊重和保护专利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
    专利创造和运用水平大幅提高。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进入世界前两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对外专利申请量翻一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专利申请的比例超过8%。在关键技术领域超前部署核心专利取得显著进展。培育一批熟练运用专利制度、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专利审批能力进一步提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全面加强审查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和业务运行管理体系建设,创新审查制度与方式,持续优化电子审批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改进审查质量,社会对审查质量的满意度稳步提升,专利审查综合能力达到世界主要知识产权局的先进水平。
    专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专利执法保护与维权援助制度、机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执法水平与效能明显提高,维权援助能力全面加强。专利市场环境明显优化,企业国内外的专利维权保护等应对能力明显增强。
    专利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构建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专利代理服务水平,推动专利代理行业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专利交易、托管、资产评估、质押贷款等工作,积极发展专利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专利服务机构。
    专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专利人才队伍。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稳步增长。专利审查人才队伍数量翻一番。企业专利人才的数量和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专利服务业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专业门类更加齐全,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专利政策体系,完善专利法律制度
    大力推进专利政策体系的构建。推动符合不同产业需求的专利政策的出台,在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实施区域知识产权促进工程,出台专利扶助政策和专利转移鼓励政策。优化专利资助政策,明显提升专利质量。加强企业海外并购中的专利政策引导。平衡专利政策与公共健康、气候变化等重大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
    加强专利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推动完善国家资助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促进有形投资形成专利权。加强财税政策与专利政策的衔接,实施专利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促进专利转让和许可,鼓励企业生产并出口高附加值的专利产品。对政府投资或支持的涉及专利的重大项目,推动建立专利评议制度。推动完善科技项目的专利管理制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水平。积极推动将专利指标纳入经济、科技、贸易等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
    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专利法律制度。跟踪研究国际专利立法的发展趋势和成功经验,并为我国发展所用。加快修改《专利代理条例》和《国防专利条例》,修改完善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配套的部门规章。探索改革完善外观设计制度,研究外观设计单独立法的可行性。完善专利确权程序,缩短专利确权及其纠纷处理周期。关注专利权转让、许可、质押等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适时予以规范。
    加强与专利法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积极推动《职务技术成果条例》的制定。协助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认定滥用专利权构成垄断行为的标准和程序。积极推动涉及专利的国家标准管理规定的出台。健全对外贸易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中与专利有关的规定和协作机制。加强遗传资源法律法规与专利法规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二)优化专利审查体系,提升审查综合能力
    建立审查标准修改动态协调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审查业务实践要求,动态修改专利审查指南及相关审查标准,建立修改、完善审查标准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审查标准的国际发展趋势追踪和社会需求研究,深入调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的发展状况,建立与经济科技贸易等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专利审查部门与法院的业务交流力度。
    大力加强专利审批能力建设。以加强审查业务运行监控和审查任务管理为着力点,持续优化电子审批流程。改进专利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合理缩短审查周期,提高专利审查效率,提升专利权利的稳定性,防止非正常专利申请。以规范管理、提升审查及服务能力为目标,推进由代办处向受理中心的转型工作。建设以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为主导,审查协作中心为基础,覆盖全国的专利受理与服务机构为补充的专利审查体系,推动审查业务在丰富审查轨道、改革审查方式、减轻审查负荷、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创新。
    (三)夯实信息传播体系,推动专利资源运用
    构建多层级、立体化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体系;建立专利信息管理和运行机制,完整、准确、及时公开基础性专利信息。指导地方专利信息机构、图书情报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信息服务,指导创新主体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促进专利信息为技术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扩大专利信息传播渠道,构建立体化专利信息传播网络。
    提升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的能力。引导企业以市场分析和专利信息分析为依据,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专利战略。完善企业专利管理工作规范,健全企业专利资产管理制度。通过企事业单位试点示范工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的能力。通过专利托管等形式,促进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完善专利分析工作机制。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动向等调查研究,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发展的专利分析预警工作,提高成果运用水平。规范加强全国专利分析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推广专利分析预警工作标准与操作指南。实施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面向社会建立专利分析人才分级培训机制。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拓展业务范围,积极开展专利分析和预警服务。
    (四)构建专利服务体系,促进专利交易流转
    优化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环境。完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研究建立专利代理执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专利代理援助制度,调动有利于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性资源,建立交流机制,促进东西部专利代理机构帮扶合作机制的建立,推动共同发展。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专利代理行业市场竞争秩序。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推进专利服务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动有利于专利服务行业发展的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政策的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商业化专利信息服务。大力促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加工、数据库建设、专利咨询、交易、托管、资产评估、质押贷款等专利服务业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公共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服务企业。加强对专利服务业的监管。
    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利创造与运营体系。探索设立国家引导、多方参与的专利集中管理专项基金,推动形成专利展示交易中心、高校专利技术转移中心、专利风险投资公司、专利经营公司等多层次的专利转移模式,坚持产学研用结合,引导资金、人才、技术和专利向企业转移。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权的运用。支持形成以专利权合作为纽带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专利池。
    (五)强化执法援助体系,提高专利保护水平
    完善专利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专利案件的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大案件协调督办机制、重大活动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统一执法标准。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探索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与专利行政执法程序的有效衔接。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的建立健全。
    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的优势。发挥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保护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和服务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建立健全出具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制度。推动建立专利纠纷诉前调解程序。
    加强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建设。健全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区域发展特色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推动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加大对企业海外拓展中的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合作,通过专利国际申请、并购和海外维权,建立竞争优势。
    (六)加强行政管理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指导地方知识产权局完善政策、充分履职,推动经济发达地区和有条件地区建立完善县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拓展专利管理职能,密切专利工作与国家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结合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统一管理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
    强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履行好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统筹协调职能;强化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政府重大决策中的参与度;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统筹协调,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形成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制度。
    (七)发展培训教育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构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完善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的机制和政策措施。建立政府引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专利人才培养投入机制,积极引进专利人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工作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继续教育投入体制。建立政府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共同参与和培养对象自身完善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工作模式。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整合优化和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积极拓展培训渠道,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社会培训,支持各行业协会等提供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大力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加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加快知识产权培训教材建设步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高端专利人才的培养。以扩大专利人才规模为基础,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为重点,促进专利人才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大力培养专利审查、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才以及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利产品集成设计、专利技术市场分析、专利价值投资组合分析等中介服务高端人才。
    (八)建设文化宣传体系,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围绕知识产权热点话题,开展论坛、沙龙、讲堂、展览等主题活动,打造和培育“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中国专利奖”、“开放日”等活动品牌。开展普及性知识产权教育,积极推动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出版一批优质图书,制作播出一批影视节目。综合运用教育、舆论手段,净化知识产权环境,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引导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增强知识产权宣传效果。进一步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搭建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传播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树立我国良好的知识产权国际形象。
    四、重大工程
    (一)知识产权引领工程

    完善知识产权省部合作会商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改革工作管理办法,建立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的考评机制,制定出台城市、园区和企业的分类指导意见。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知识产权惠农工程。开展传统知识等知识产权保护和价值开发计划。定期发布地方知识产权发展年度报告,编制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指南。
    (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标准。分期、分批选择一批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建设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交流站等方式,对企业各个知识产权工作环节设立专项培育计划。在同等条件下,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财税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三)专利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工作,完善执法维权网络。制定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指南和统一的执法文书表格。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四)专利市场化促进工程
    推进制定并实施重点产业或行业专利战略。加强专利资产评估工作,完善评估制度,提高评估质量。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市场体系,促进专利产业化的股权化、期权化。完善全国专利展示交易中心和专利产业化基地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模式。出台支持行业协会、产业基地形成知识产权联盟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发展和规范专利池构建的相关规定。
    (五)专利审查综合能力推进工程
    提高审查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审查业务运行调控精细化。合理布局专利审查能力,建立3个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建设35家左右的专利受理与服务机构,30家左右的专利巡回审查厅。
    (六)专利信息服务推进工程
    健全完善全国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指导体系。加强专利信息机构、图书情报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的信息利用与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国家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专利信息及技术运用转化平台项目建设,开展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专利基础数据应用加工工作。
    (七)专利服务业培育工程
    在专利数据库服务、专利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其他投融资服务等增值服务领域扶持一批服务企业。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专利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境外高水平专利服务机构与国内专利服务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专利服务机构开展专利战略、分析预警、无形资产并购重组、涉外专利纠纷等高端咨询服务业务,促进混业经营。
    (八)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工程
    加强科学规划,统筹抓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专利审查人才、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和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开展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等人才培养和开发计划,壮大人才队伍规模,推动人才结构优化,改善人才环境,促进人才合理布局,形成统分结合、协调有效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充分运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部、部际会商制度等协调机制,发挥各部委、各地方、各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协同,共同推动规划的组织实施。
    (二)做好统筹协调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对规划作出必要的调整。
    (三)强化政策扶持
    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等,各地方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并切实加以落实;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分工,以年度工作要点和主要工作计划为依托,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
    (四)加大保障投入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抓好人力资源建设,为专利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证;强化专利工作财政投入增长的保障机制,实现专利工作财政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推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产业、贸易等各方面的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事业发展,确保规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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