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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提醒相关备案主体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执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我中心已于2025年3月5日向相关备案主体发送短信及邮件通知,经核查发现尚有798家备案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未按期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备案主体务必于2025年4月25日17:00前,登录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通过“主体信息管理”模块下的“企业补充证明材料”子模块新增提交:主要在职研发人员(3人以上)及联系人近3个月的在该创新主体的社保缴纳证明。

  对逾期未补交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备案主体,将视为放弃备案资格,我中心将取消其备案资格,且自备案资格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重新备案申请。如存在特殊情形,请于4月25日前,登录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通过“主体行为管理”模块下的“自主提交文件”子模块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特此通知。

  附件:未提交材料备案主体清单(共798家)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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