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执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我中心已于2025年3月5日向相关备案主体发送短信及邮件通知,经核查发现尚有798家备案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未按期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备案主体务必于2025年4月25日17:00前,登录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通过“主体信息管理”模块下的“企业补充证明材料”子模块新增提交:主要在职研发人员(3人以上)及联系人近3个月的在该创新主体的社保缴纳证明。
对逾期未补交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备案主体,将视为放弃备案资格,我中心将取消其备案资格,且自备案资格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重新备案申请。如存在特殊情形,请于4月25日前,登录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通过“主体行为管理”模块下的“自主提交文件”子模块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