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粤管〔2023〕22号)等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一批报废国有资产通过竞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处置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二)参与竞价的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详见附件2)邮寄至下方报名地址联系人,并请提供盖章扫描件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收到的报价单无效。
(三)我中心接收报价后开展比价,报价最高者竞得。最高报价并列的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以最高报价者竞得。我中心于2025年8月4日前电话通知竞得者。
三、资料要求
(一)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报废资产回收资质证明。
四、处置工作
(一)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接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转账缴款(转出账户名称须与提供的资料一致)。若竞得者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刘盛华:26490024@qq.com
联系电话:020-87681981
联系邮箱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11层
附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7月24日